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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1年6月30日通过,自2011年9月1日起施行。2011年7月份新个税法实施条例发布,外籍人员起征点为4800元。

常见的个人所得税免征情形

【描述】 01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免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4]089号)规定,下列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或者不属于纳税人本人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收入,不征税:1,独生子女补贴:2.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和家属成员的副食品补贴;3.托儿补助费:4.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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